一、单位职责:
平原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与维护环保监测及环卫保洁工作,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行业技术咨询与服务,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17.3万元,财政支出326万元。财政收入比上年减少13.5%,财政支出比上年减少16.64%。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安排:
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2.18万元,用于湖区设备购置,比上年增加114%。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六、“三公”经费安排:
车辆维护费为9.2万元,用于园林绿化割草机使用。
七、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团数及人数:
无因公出国团数及人数。
八、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无公务用车购置。
九、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无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新乡市平原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