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平原示范区建设项目受理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7553266,联系地址: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行政综合执法局环保科;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生产线扩建项目(二) | 新乡市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县(区) 红旗渠路与尧山路交叉口 | 河南省金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2/14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12月14日平原示范区建设项目受理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1-12-22 10: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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