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拟定平原示范区实验幼儿园等四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5-08-25 16:14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定,经成本调查、价格调查、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现将平原示范区实验幼儿园、平原示范区桥北乡中心幼儿园、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韩屋幼儿园、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第一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拟定收费标准予以征求社会意见。

一、平原示范区实验幼儿园:300/·生。

二、平原示范区桥北乡中心幼儿园:200/·生。

三、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韩屋幼儿园:200/·生。

四、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第一幼儿园:200/·生。

征求意见时间:2025825-202582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物价口反映。

联系电话:7553818

联系地址:太行大道和滨湖大道交叉口平原示范区管委会216房间

 

202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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