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平原示范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13人,上级资金共45万元,择优选定一家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代理服务公司
1.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确定成员、组织采购事宜、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服务事宜。
2.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组织;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质;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五、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完成好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认真做好招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工作人员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4.代理公司近三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相关代理合同);
5.人员配置、信誉查询等相关证明资料;
6.代理费用报价。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档案袋送达我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13房间)。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七、报名期限
2025年8月22日前。
八、联系电话
0373—7553258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