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动物疫病强制 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5-07-29 09:08 浏览量: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强制免疫补助先打后补改革,简化补助申请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行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自行实施强制免疫或采用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等形式,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落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二、补助方式

)确定补贴范围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补助对象,为自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开展免疫的规模养殖场,以及为养殖场户提供免疫服务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畜禽为猪、牛、羊、禽,禽为鸡、鸭、鹅、鹌鹑、鸽子等。对养殖存栏数量达到2000头、肉牛200头、奶牛100头、羊500只、20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先打后补”自愿放弃“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需签订《承诺书》,依法履行防疫责任,规模以下的养殖场户如要开展“先打后补”,参照规模养殖场实施,对暂不实行“先打后补”的养殖户,继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供应疫苗。

(二)补助病种

具体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根据当年强制免疫计划确定。根据国家和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规定,目前我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杆菌病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三)补助条件

1.养殖场户未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

2.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动物疫病强免疫苗,对所养畜禽完成强免规定病种的免疫,且抗体检测合格;

3.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提出补助申请且证明材料齐全。

(四)统一补助时限

先打后补周期按年度核算。2025年补助统计截止到20263月10日。从2026年起,补助统计时段为当年3月11日至下年度3月10日,资质申请时间为当年3月10日前(如与上级时间要求冲突,以上级时间要求为准)

(五)补助标准

结合我区实际,细化补助标准根据连续全饲养周期和非连续全饲养周期分别进行测算,并适时调整。同批次畜禽免疫单一病种疫苗年度(一个核定周期内)补助金额计算公式参考如下:

连续全饲养周期畜禽补助总额=补助金额/头、只/×免疫次数×免疫计数。

非连续全饲养周期畜禽补助总额=补助金额/头、只×免疫计数。

强制免疫病种具体计算细则如下:

1.高致病性禽流感

蛋鸡、种鸡、种鸽、种用鹌鹑补助金额=0.15//次

种鸭、蛋鸭、种鹅:补助金额=0.3//次

肉鸡、肉鸽、肉用鹌鹑补助金额=0.15//次

肉鸭、肉鹅补助金额=0.3//次

2.口蹄疫

、肉奶牛补助金额=2//次

补助金额=1//次

3.布鲁氏杆菌病

参照S2口服免疫拟定:

羊:补助金额=0.5元/头/次

牛:补助金额=2.5/头/次

4.小反刍兽疫

羊:补助金额=0.6/头/

疫苗补助价格参照省级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疫苗的平均中标价格确定。

免疫计数免疫商品猪、肉牛、羊、禽数量,原则上以每个核定年度的产地检疫数量计数。免疫奶牛、种畜禽和蛋禽数量,原则上以每个核定年度存栏数量计数。存栏量为核查时养殖场实际存栏数量,出栏量为补贴核定周期内的畜禽产地检疫数量,病死畜以无害化处理数量计算。上述数据分别与“先打后补”系统核定的养殖场户免疫录入的免疫畜禽数量比较,取最小值核定免疫计数。

免疫剂量参照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测算

免疫次数参照每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推荐免疫程序测算,连续全饲养周期的同批次畜禽免疫次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推荐免疫程序规定。

疫苗补助金额依据当年辖区内申报先打后补养殖场户的畜禽存栏数、疫苗使用量、产地检疫数、疫苗招标采购价、本地财政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适时调整

(六)免疫评价

区级监督抽检为主、省市级飞行抽检为辅,通过实施年度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春秋季防疫检查、专项监测等方式,强化“先打后补”场户强制免疫效果的抽检。参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强免效果监测评价方案和智能化监测设备技术要求的通知》养殖存栏数量达到猪5000头、牛1000头、羊2000只、禽50000只以上的大型规模养殖场,通过自建实验室或者委托第三方实验室开展免疫效果自评,一个年度至少提供1次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每次检测样品家禽不少于30份家畜不少于20份,要兼顾场内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并根据免疫抗体水平及时进行补免补防,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并对检测评价真实性负责。自建实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比对和认定。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其他养殖场户,由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结合春秋防开展抽检评价,全年抽检比例不得少于25%并明确专人于抽检结果出来1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先打后补”系统。对抽检免疫效果不合格场平均抗体合格率低于70%),经补免并检测合格的方可申请补助,补免所需疫苗费用由养殖场户承担。补免后抗体检测仍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补免的,不予发放本年度补助资金。

(七)经费管理

根据先打后补工作实际需求,结合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畜禽饲养量、绩效评价等因素切块分配补助资金据实安排先打后补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对在平原示范区内设有多个养殖场的养殖企业集团),先打后补资金可实行限额管理;对承接先打后补第三方免疫服务组织,可以以事定补,包干使用,具体补助标准限额由我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按照谁免疫、补给谁的原则,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协调区财政局,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年度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拨付给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养殖场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养殖主体是个人的,通过“一卡通”方式进行发放。

三、鼓励市场服务

在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执业兽医等基层和社会力量,采取区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政府组织落实、行政村配合等服务方式,引导培育一批技术过硬、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免疫服务主体,承接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创新灵活多样的免疫服务模式,支持按照市场机制采取区域包干等方式明确支付标准。指导第三方免疫服务主体与养殖场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服务质量、技术要求以及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对暂不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养殖场户,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免疫服务主体实施集中免疫,整合带动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参与先打后补

四、畅通疫苗渠道

贯彻落实《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强化市场化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日常监管,支持市场机制在强免疫苗经销、采购等环节决定性作用,健全疫苗销售网络,畅通疫苗供应渠道,鼓励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增加强制免疫疫苗经营范围,支持疫苗经营企业经营强制免疫疫苗。允许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向疫苗生产企业或相应疫苗经营企业自主选购强制免疫疫苗,所选购的疫苗毒株必须符合我省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养殖场户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只限自用,不得转手销售。

五、落实主体责任

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理念,全面落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实现谁生产谁负责,谁养殖谁防疫,谁受益谁付费。给予补助只是支持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的手段之一,不是兜底服务中心站做好“先打后补”政策宣传工作,并负责做好辖区内申请先打后补养殖场户的工作严格日常巡查,着力强化自免养殖场户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其落实免疫、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健全免疫档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质量;要严格产地检疫,严查免疫记录,未按规定开展强制免疫的,一律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压实第三方强制免疫服务主体相关责任,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疫苗采购使用等合法合规。将强制免疫情况与产地检疫、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对不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监测、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达标引发动物疫情,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非法疫苗、倒买倒卖疫苗以及在申请“先打后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取消其补助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严肃处理。

六、强化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先打后补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专班专人负责,简化补助申领条件和程序。中心站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养殖场户数量及养殖情况,了解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承接先打后补的可行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先打后补”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及时将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操作程序等政策内容进行公示,确保基层防疫人员和养殖场户应知尽知。指导养殖场户熟悉先打后补流程,熟练掌握线上操作。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展,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信息,抓紧协调解决。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妥善处理困难问题。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

平原示范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领导小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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