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以询价方式对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登记数据质量提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根据政府采购程序,邀请供应商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及服务承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登记数据质量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XJ001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小于30万元。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六)交付(服务、完工)地点:新乡市
二、项目工作内容服务范围
1.档案数字化。平原新区约有700宗土地纸质档案,1份土地档案约40页(页指单面一个页码),总档案数量约2.8万页。
2.数据实时汇交。国有建设用地土地证、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证与使用权证完成与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数据库和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系统对接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实时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同时与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在建工程信息进行数据实时对接、查询,使企业办理土地单独抵押登记时无需提供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证明。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三)信用查询(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窗口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窗口进行查询。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五)中标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六)供应商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同时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四、报价总要求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询价组从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低价中标。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总金额小于30万元,报价超过30万元的为无效报价。
3、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各供应商应填写、提交本询价函所附询价表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5、各供应商应将已报价的报价单及公司资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及“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7月 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218室。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响应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响应文件的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234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乡市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市民之家
联系人:贾世超
联系电话:0373-7553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