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货物采购和安装项目代理服务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5-02-17 15:05 浏览量: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高标准农田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货物采购和安装项目代理服务的询价函

 

报价供应商:

高标准农田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货物采购和安装项目代理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高标准农田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货物采购和安装项目代理服务;

2、项目概况高标准农田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货物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事宜提供服务。

3、招标控制价:1.6万元;

4采购范围高标准农田服务中心功能完善货物采购和安装项目提供代理服务招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组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方面工作。

二、报价单位资格及工作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应提供备案查询截图。

三、报价要求

1、参与询价报价的需持有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第三条资格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料;

2、本项目采用有效、合格、最低价评审。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询价小组从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选择低价中标。

3、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报价单位应填写、提交本询价函所附询价进行报价。报价单应报含税单价及总价(包括运送等),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响应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5、各供应商应将已报价的报价单及公司资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及“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加盖公章)”。

6、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带合同原件4份到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113办公室备案。

四、递交报价清单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递交报价清单截止时间:2025年2201700;

开标时间:202522110:00。

  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13房间。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53518。

(询价格式详见附件)

询价函.docx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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