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度平原示范区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4-11-08 14:51 浏览量:

  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调出中央、省级、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263.663547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统筹脱贫村与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尽可能扩大产业覆盖面,保障扶贫行业部门政策兑现等原则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平原示范区2024年与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龙源街道

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50万元(每个村50万元,5个村集体),与“创业科技”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合作期限10年,资金分两期投入。“创业科技”每年按照不低于合作资金的7%给村集体分红(每半年分一次),村集体将获得收益进行二次分配,用于村内低收入群体户增收和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公益事业。协议到期后“创业科技”可以一次性返还合作资金,或双方协定续签合作协议。

250万元

祝楼乡、师寨镇人民政府

2

平原示范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司租赁项目

示范区

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奖补。

13.663547万元

农业农村局

共计


263.663547万元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监督电话:7553138 7553103 12317

  电子邮箱:pyxqfp@163.com

  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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