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原示范区2024年粮改饲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宣传组织全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购企业积极申报。通过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对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购企业青贮前、青贮后青贮池测量和实际收贮数量,现将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收贮数量和资金分配公示如下:
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昊恒养殖场收贮870.7吨、分配资金21140.6元;
二、河南农科牛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贮5181.1吨、分配资金125879.35元;
三、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正旺养殖专业合作社收贮2196.4吨、分配资金53328.59元;
四、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明阳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贮3256.6吨、分配资金79070.25元;
五、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宗宝肉牛养殖合作社收贮3923.2吨、分配资金95255.3元;
六、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西京农牧专业合作社收贮1024.6吨、分配资金24877.29元;
七、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旭源养殖专业合作社842.2吨、分配资金20448.62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
监督电话:0373-7553139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