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24年2月,我区共处理病死猪3852头,病死牛4头、病死羊2头,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要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先处理后补助,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补助标准为每头猪80元,处理病死家禽和牛、羊等其它病死动物的补贴标准,参照猪当量换算(1头猪=0.2头牛=2只羊=20只兔子=40只鸡=1100只鹌鹑)。
本次,我区需对新乡市红福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拨付补助资金的周期为2023年3月-2024年2月,数量为病死猪3852头、牛4头、羊2只,金额为30.984万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
监督电话:0373-7553139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