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原示范区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2024年为有财政资金投入的产业扶贫项目购买了特色农业保险。
根据方案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承担保费的30%,区财政承担保费的70%。现将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升家庭农场蔬菜种植项目大棚总保费13719.64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9603.75元;
2.新乡市碧之源农业有限公司种植大棚项目总保费8866.80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6206.76元;
3.新乡市绿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大棚项目总保费58798.24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41158.77元;
4.河南由甲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木耳种植大棚项目总保费33100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23170元;
5.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益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食用菌及种植大棚项目总保费10367.90元,区财政负担70%,金额7257.53元。
以上5项由财政负担的保费合计87396.81元。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选用合适方式进行反馈。
联 系 人:孟琳琳
联系电话:0373-7553138
来信、来访地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17办公室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