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经河南中昂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依法为河南中昂地产有限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410725 2017 00017号。2024年8月5日,河南中昂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同意D-19-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平管文[2024]50号),经审查,同意申请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证号为:地字第410725 2017 00017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电话:0373-7553079
特此公告。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