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4-08-06 10:19 浏览量:6

  2017年7月12日,经河南中昂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依法为河南中昂地产有限公司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410725 2017 00017号。2024年8月5日,河南中昂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同意D-19-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平管文[2024]50号),经审查,同意申请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证号为:地字第410725 2017 00017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电话:0373-7553079

  特此公告。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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