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现将《平原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2月18日至3月18日。提出意见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瑞和一期城乡建设管理局(邮政编码:453316);请在信封上注明“《平原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字样。
二、电邮方式。将意见发至邮箱xxpyxqzjz@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平原示范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