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平原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种业社会化服务培育主体的公告》相关要求,经过主体申报、乡镇推荐、资格审查和评审研究等程序,拟选定以下三家单位作为平原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种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项目的实施主体,现予公示:
1.新乡香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由甲田种植农业专业合作社
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祝楼乡勤富农业种植家庭农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所列的实施主体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嘉陵江路市民之家(邮政编码:453316);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种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公示的意见》字样”。
2.电邮方式。将意见发至邮箱nggzz306@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373-7575206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