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原示范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新平农〔2023〕34号)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的条件:1、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2、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3、2023年有牛羊养殖场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需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经广泛宣传、企业申报、乡(镇)推荐,农业农村局召开办公会,对递交申报材料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以下2家企业为平原示范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单位:
1.平原示范区聚宝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平原示范区祝楼乡勤富农业种植家庭农场。
对以上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朱选波
联系电话:0373-7553139。
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0日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