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平原示范区智信苗木专业合作社、平原示范区联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2年第二批仓储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平原示范区智信苗木专业合作社、平原示范区联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2年第二批仓储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