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2-12-13 14:49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推广随机抽查形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豫营商〔2022〕1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0〕4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平原示范区财政局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涉及财政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等事项实施财政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二、随机抽查范围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2021年以来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随机抽查方式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以下顺序依次实施:抽查计划应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平原示范区财政局通过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和检查人员数据库,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具体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组组长由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担任,通过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对抽查过程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依法依规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检查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重视执法程序及业务学习,真正做到规范执法。在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确保廉洁自律,切实维护财政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注重检查结果运用。要依法及时将检查和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同时,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附件:平原示范区财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清单.xlsx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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