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原示范区2022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新平农〔2022〕45号)文件要求,大力宣传组织全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购企业积极申报。通过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对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购企业青贮前、青贮后青贮池测量和实际收贮数量,现将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收贮数量名单公示如下:
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聚宝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贮11377吨;
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黄河畜牧有限公司收贮1063吨;
三、河南农科牛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贮3964吨;
四、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正旺养殖专业合作社收贮1457吨;
五、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泽中养殖专业合作社收贮1184吨;
六、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明阳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贮3219吨;
七、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宗宝肉牛养殖合作社收贮6961吨;
八、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西京农牧专业合作社收贮844吨;
九、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宇丰养殖专业合作社416吨。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
监督电话:0373-7553139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