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原示范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2-07-05 16:12 浏览量:

  一、补贴对象及优选条件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目前户籍在平原示范区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平原示范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优选条件:在省定补贴范围中的补贴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上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本年度优先兑付。

  二、申报时间

  2022年7月8日开始

  三、申报地点

  平原示范区农机服务中心(韩董庄镇荒庄)

  四、申报所需资料

  1.申请补贴的个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购机发票、社保卡(激活状态)、行车证及车辆登记证书;

  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办理)、开户银行信息、车辆登记证书及购机发票,以上材料都需要复印件2份。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本人在规定的工作日持有效证件进行现场申报农机补贴;

  2.农机补贴工作人员依法公开公正透明现场审核申报补贴对象资料,资料不完整的现场不予办理;

  3.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现场不予办理补贴业务;

  4.对不按照程序申报、扰乱现场秩序、伪造、提供假材料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的行为严惩不贷依法处置。

  六、咨询电话:0373—7501601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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