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大道(郑新大道-万仙山路)雨水管道断点连接改造工程等项目结(预)算评审
询价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2-05-10 16:04 浏览量:

  新乡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平原大道(郑新大道-万仙山路)雨水管道断点连接改造工程;平原示范区海河路53#桥西侧、泰山路55#桥南侧2处积水点改造工程;平原示范区检查井防坠网及道路路障设施安装工程;新乡平原示范区G107复线与白河路交叉口渠化改造工程;2021年防汛服务;华山路(汉江路-丽江路)路灯提升改造工程;2020年度及2021年上半年亮化养护费用支出项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设施设备(泵站)维护工程(2021年度);雨污水管网错接改造及破损修复工程(2021.7-2021.12);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107复线--长江大道)市政窨井盖改造工程;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丹江路西南角积水点改造工程;王府井奥莱平原小镇围挡搭建项目;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迎七一摆花项目等结(预)算进行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造价咨询公司参加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

  平原大道(郑新大道-万仙山路)雨水管道断点连接改造工程;平原示范区海河路53#桥西侧、泰山路55#桥南侧2处积水点改造工程;平原示范区检查井防坠网及道路路障设施安装工程;新乡平原示范区G107复线与白河路交叉口渠化改造工程;2021年防汛服务;华山路(汉江路-丽江路)路灯提升改造工程;2020年度及2021年上半年亮化养护费用支出项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设施设备(泵站)维护工程(2021年度);雨污水管网错接改造及破损修复工程(2021.7-2021.12);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107复线--长江大道)市政窨井盖改造工程;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丹江路西南角积水点改造工程;王府井奥莱平原小镇围挡搭建项目;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迎七一摆花项目等结(预)算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主要内容:平原大道(郑新大道-万仙山路)雨水管道断点连接改造工程,该项目结算报价为157961.15元;平原示范区海河路53#桥西侧、泰山路55#桥南侧2处积水点改造工程,该项目结算报价92767.48元;平原示范区检查井防坠网及道路路障设施安装工程,该项目结算报价为449572.15元;新乡平原示范区G107复线与白河路交叉口渠化改造工程,该项目结算报价为198809.29元;2021年防汛服务,该项目结算报价为2104401元;华山路(汉江路-丽江路)路灯提升改造工程,该项目结算报价为257083.86元;2020年度及2021年上半年亮化养护费用支出项目,该项目结算报价为3120696.54元;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设施设备(泵站)维护工程(2021年度),该项目结算报价为730485元;雨污水管网错接改造及破损修复工程(2021.7-2021.12),该项目结算报价为852317元;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107复线--长江大道)市政窨井盖改造工程,该项目结算报价为661604.28元;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丹江路西南角积水点改造工程,该项目结算报价为286675.48元;王府井奥莱平原小镇围挡搭建项目结算报价为98628.25元;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迎七一摆花项目结算报价为95166.76元。

  2、服务范围:评审工程结(预)算业务,相关业务工作按采购人统一要求完成被委托的工作。

  3、服务质量要求:结(预)算评审单位需依据《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在二十日内完成项目评审。

  4、最高限价:审减额的2%。(评审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每个项目1500元计取;项目进行单价评审的,该项目评审服务费按1500元计取。)

  考虑评审公平、公正原则,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方式列入平原示范区财政部门造价咨询库的咨询公司,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造价咨询机构;

  (三)参加询价单位人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报价函等。

  四、评审原则

  1.经评审通过资格要求的造价咨询公司(不少于3家,少于3家重新组织询价)确定为有效单位,经评比各有效单位报价合理且最低的确定为结(预)算评审单位。

  2.2022年5月16日下午3点,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二楼201会议室进行询价评审。

  五、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将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网以公告形式进行发布。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投资集团院内

  联系人:范哲

  联系电话:0373-7553336;18790578008

  监督单位: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报价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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