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平原示范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1-09-09 09:09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省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结合示范区政务服务事项实际办理情况,现将梳理出来的《平原示范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平原示范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xlsx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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