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筛选结果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1-08-25 17:44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168号)精神,我区于2021年8月25日,将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公示,经有意愿承担2021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主体主动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对拟建设主体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现场实地考察后,初步确定承担2021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任务的主体名单如下: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勤富农业种植家庭农场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义和义农牧专业合作社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荒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李涛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杨厂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有异议,请拨打0373-7553258电话投诉。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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