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必须使用市政府网站的二级域名。为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的管理工作,即从2020年12月1日开始,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单位网站正式启用规定的二级域名:pysfq.xinxiang.gov.cn,网站地址:http://pysfq.xinxiang.gov.cn。即将注销单位网站原来使用的域名:pingyuanxinqu.gov.cn,具体注销成功时间另行通知。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