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对新乡市兄弟木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网络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11-20 16:42 浏览量:

  当事人信息

  企业名称:新乡市兄弟木业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韩董庄乡老孟庄村堤口北500米

  法定代表人:孟北京 联系电话:13323849428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0年5月2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联合示范区安监局、专家组对新乡市兄弟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无隐患现场排查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违法证据:现场检查记录、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检查表(专家意见书)、询问笔录。

  处理结果

  新乡市兄弟木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我局集体讨论意见,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

  按照新乡市兄弟木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整改回复及相关资料,已按要求整改,罚款以上交罚没账户。至此,案件已办理完毕。

  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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