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20-01-06 16:05 浏览量:4

  各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检测单位:

  进一步为做好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平原示范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组建平原示范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联系人:申阳

  联系电话:0373—7553097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217室

  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组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一、主要工作

  (一)协助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监

  督检查工作;

  (二)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技术要求、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 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 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

  (五) 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进行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

  (六) 承担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具备推荐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 65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专业技术精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

  (二)从事消防相关等工作,且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优先;

  (三)具有较高的消防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消防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三、征集方式

  本着方便、就近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

  四、申报程序

  (一)填写《平原示范区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二)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我局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四)报名截止2020年1月20日;

  (五)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平原示范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并颁发聘用证书。

  附件:平原示范区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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