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豫财金〔2017〕28号)文件和河南省财政厅等《河南省“四优四化”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豫财金〔2018〕62号)文件,根据《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挥财政职能 引入保险机制 撬动金融资本 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110号)文件要求,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我区原武镇、桥北乡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水稻、大豆、花生保险,承保面积为265.54亩,水稻保费为23元/亩,大豆保费为8元/亩,花生保费22元/亩,其中:水稻中央财政补贴保费为561.56元,水稻省级财政补贴保费为350.99元,种植户承担保费为280.78元,大豆中央财政补贴保费为38.4元,大豆省级财政补贴保费为24元,种植户承担保费为19.2元,花生中央财政补贴保费为1694元,花生省级财政补贴保费为1058.75元,种植户承担保费为847元。水稻、大豆、花生的中央财政补贴保费为2293.96元,省级财政补贴保费为1433.74元,种植户承担保费为1146.98元。
现予以公示
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