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扶贫办〔2019〕19号】关于2019年第二批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9-07-24 11:31 浏览量:

韩董庄镇、师寨镇、祝楼乡:

2019年省级第二批扶贫资金下达133万元,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完成2019年度示范区脱贫计划,同意各乡(镇)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公示公告

各乡(镇)、行业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平扶贫办201734)、《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平扶贫办2018〕19)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结果均应按照公示公告制度进行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时间进度

各乡(镇)、行业部门要抓紧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199月底之前建设完成

 

附件: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doc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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