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18〕8号)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决定对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受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社会事务局、行政综合执法局、桥北乡卫生院、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建华米厂、河南科诚置业有限公司。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2018年8月30日
平原示范区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18〕8号)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决定对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受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社会事务局、行政综合执法局、桥北乡卫生院、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建华米厂、河南科诚置业有限公司。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