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关于
河南众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包装用流延膜项目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初审意见
项目编号:新平环总审[2018]21号 申报时间:2018年8月24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吨包装用流延膜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印刷包装产业园昆仑山路66号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租赁厂房12000平方米建设年产10000吨包装用流延膜项目 |
行业类别 | C2921 塑料薄膜制造 |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
建设 单位 情况 | 单位名称 | 河南众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昆仑山路66号中原印刷包装产业园内 |
联系人 | 秦子鹏 | 联系电话 | 13393731666 |
法人代表 | 陈素芝 | 邮政编码 | 453000 |
新增 排放量 |
| 化学需氧量 (吨/年) | 氨氮 (吨/年) | 二氧化硫 (吨/年) | 氮氧化物 (吨/年) |
工业 | 生活 | 工业 | 生活 | 电力 | 非电力 | 电力 | 非电力 |
申请新增 | 0.0048 | 0 | 0.0005 | 0 | 0 | 0 | 0 | 0 |
核定指标 | 0.0048 | 0 | 0.0005 | 0 | 0 | 0 | 0 | 0 |
环境保护部门初审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初审意见 | 河南众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包装用流延膜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昆仑山路66号中原印刷包装产业园内,项目租赁12000m2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生产车间、办公室等。 废气通过集气罩+UV光氧化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平原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表1一级A标准(COD≤50mg/L,NH3-N≤5mg/L),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0048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0005吨/年,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0.0048吨/年、氨氮 0.0005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初审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55mg/L、24mg/L,年废水排放量0.0096万吨,废水排入平原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50mg/L、5mg/L)排入天然一支渠。 该项目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基准水量0.0096万吨,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048吨/年、 0.0005吨/年。河南众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众德【2018】001号文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UV光氧化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该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不涉及许可预支增量指标。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从平原示范区工业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 截止目前,平原示范区剩余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许可预支增量分别为20.2952吨、0.4496吨、45.0853吨、36.8205吨,满足本项目需要。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新乡市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上年文岩渠封丘王堤断面处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9.50mg/L、0.405mg/L,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三类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均实行1倍支出,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0.021吨、0.0021吨。 (二)大气环境质量 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28 μg/Nm3、50 μg/Nm3,二氧化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氮氧化物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氮氧化物许可预支增量均实行2倍支出。 四、结论 建议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0.0048吨/年、氨氮 0.0005吨/年。扣减当地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0.0048吨/年、氨氮 0.0005吨/年。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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