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8-08-03 00:00 浏览量:

平原示范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截至目前,上级下达我区专项扶贫资金881.65万元,区级安排资金500万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6万元

2.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5.65万元

3.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381.6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平原示范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经示范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统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尽可能扩大产业覆盖面,保障扶贫行业部门政策兑现等原则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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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示范区扶贫办:7553138 邮箱:pyxqfp@163.com      

示范区财政局:7553101 邮箱:pyxqczjggyx@163.com

 

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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