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扶贫资金分配的通知
示范区各乡(镇)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完成2018年度整村脱贫任务,现将省市2018年扶贫资金使用计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额度
本次下达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20万元,其中桥北乡490万元,祝楼乡130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预脱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以及其它村产业扶贫项目建设。
报送时间及方法
项目由乡(镇)政府统筹安排并以文件形式上报,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包括文件与表格)。
务必于2018年2月26日前报送至示范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求
1.各乡(镇)要对扶贫项目统筹安排,认真筛选,找准项目,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2.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18年9月底之前完成。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