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 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录用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7-10-19 00:00 浏览量: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录用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1019日——20171024日。

投诉电话:03737072381

地址:新乡市平原新区中原印刷科技产业园18-1#

 

附件: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录用名单.xls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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