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根据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行政综合执法局环保部门集体讨论决定,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6至2017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反馈我局环保办公室。联系电话:0373-7553266,联系人:王晓利。
2017年环保备案公示(第一批)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7-09-26 0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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