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举报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7-05-02 00:00 浏览量:

示范区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质监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局)<关于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联装函〔2017〕3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示范区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建立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举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年底前,示范区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打击货车非法改装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举报电话:7553068,举报邮箱:pyxqfzggj@163.com。

二、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对待举报内容,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并严格保护举报者有关信息。搞好举报内容登记备案,重大举报线索和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三、请各单位把落实情况于5月4日前报送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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