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国土资源局(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6-02-25 00:00 浏览量:

平国土(挂)告字(2016)2号
      经原阳县人民政府(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阳县国土资源局(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土地

面积约(亩)

土地 用途

供地条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限(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亩)

增价幅度  (万元/亩)

2013-031-02

文岩工业区经四路以东,原获公路以北

3.9

工业

净地

≥1.0

≥50%

≤20%

50

50

15

0.5

2014-030

太行大道以西,平原大道以南,经五路以东,纬七路以北

76.89

住宅兼容商服

净地

>1.0≤1.3

≤28%

≥40%

70  40

4100

105

1

2015-045

平原大道以南,经六路以东

16.02

商服

净地

≥0.8≤1.3

≤40%

≥20%

 40 

1100

128

1

 2015-049

平原大道以南,滨湖大道以西,丹江路以北

1.87

商服

净地

≤1.0

≤35%

≥40%

   40

100

99

1

 2015-053

天山路以东,岷江路以北

40.67

工业

净地

≥1.0

≥45%

≤20%

50

350

15

0.5

 2015-054

岷江路以北

36.41

工业

净地

≥1.0

≥45%

≤20%

50

300

15

0.5

 2015-055

岷江路以北

76.34

工业

净地

≥1.0

≥45%

≤20%

50

600

15

0.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外,满足挂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及有关政策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4日,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二楼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4日,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等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等,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16年3月1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经我局通知,申请人未到我局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定于2016年3月4日9:00至2016年3月17日16:00 ,挂牌地点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一楼大厅。
      七、挂牌期限截止时,我局将根据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二楼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73-7553098
      联 系 人:季先生   刘先生
      网    址:http://www.landchina.com
      http://pysfq.xinxiang.gov.cn
      原阳县国土资源局(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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