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平原示范区奥特莱斯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5-01-23 00:00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平原示范区奥特莱斯二期项目

项目概况: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0万元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郑新大道以东、黄河大道以南、雅砻江路以北、泰山路以西区域建设平原示范区奥特莱斯项目二期。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85906.31m2,总建筑面积200472.46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497.28 m2,包括奥特莱斯街区商业建筑面积106608 m2,集中商业建筑面积41379 m2,办公建筑面积43311.28 m2,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199 m2;地下建筑面积7975.18 m2,为地下停车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郑新大道以东、黄河大道以南、雅砻江路以北、泰山路以西。

联系人:卫荣杰            联系电话13462257660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4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6C-02

联系人:王晓娟            电子信箱:55315021@qq.com

联系电话:0371-65932613      传    真:0371-65529561

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项目选址建设的态度、该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即日起10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在环评报告书中提出建议。

 

 

                                         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

                                              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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