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平原示范区奥特莱斯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奥特莱斯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新建平原示范区奥特莱斯一期项目,项目位置拟建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郑新大道以东、黄河大道以南、雅砻江路以北。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92884.89m2,总建筑面积120692.9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05119.38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04618.88m2,公共配套服务设施500.5m2),地下建筑面积为15573.56m2,绿地率为39%,停车位为720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乡平原新区市民之家
联系人:卫荣杰; 联系电话:1346225766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13676981862;
电子信箱:hnhnfl@126.com; 传真:0371-6552956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6、评价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主要工作内容:1、项目污染因素分析;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污染防治措施分析;4、场址可行性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内。
新乡市天泓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