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生物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第二次环评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生物制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市桥北产业集聚区生物医药片区内,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生产利妥昔单克隆抗体、贝伐单克隆抗体、曲妥珠单克隆抗体、阿达木单克隆抗体等产品。工艺技术为:培养基配制-生产细胞-缓冲液配制-亲和层析-原液,主要设备有CO2静置培养箱、细胞反应器、中压蛋白层析系统、蛋白质毛细血管鉴定系统、检测仪等设备。已在新乡市平原新区发改委备案(豫新平原工[2013]00039号),新乡市发改委复核同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有: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垃圾及扬尘、施工机械噪声等。
◆项目在运营期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有:
(1)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锅炉烟道气、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车间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气。
(2)废水:主要有生产车间排放的工艺废水、清洗废水、生活废水、制水系统排放的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反洗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污等。
(3)固废:本工程主要固废为车间四个单抗药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离心过滤废渣,纯化提取过程产生的废滤芯,操作人员使用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卫生帽、原辅材料包装物、受损玻璃皿、分析产物,厂区内生活垃圾,制水系统产生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站磷渣和污泥,拟采取有效的处置方式,避免二次污染。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生产车间的鼓风机、引风机、离心机、搅拌器、泵类产生机械噪声,公用工程中的锅炉风机、污水站风机、泵类、冷冻机、循环水塔产生机械噪声,声源值在80-90 dB(A),经采用安装减震基础、厂房隔音等措施,可降低噪声值20-30 dB(A)。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抑尘降噪措施,施工期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且影响时间短暂,项目建成后该影响即可消除。
◆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质检室、生产车间空气采用40套高效过滤空气净化系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和GMP认证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水池上部加盖,并将废气抽出用碱吸收和水吸收后再通过
(2)废水治理措施:生产车间内的工艺和清洗废水,由于含有活毒,必须采用高温灭活后,才能与其他废水混合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水采用“脱磷+水解酸化+缺氧+好氧+生物膜”的工艺进行治理后,与清净下水一起通过产业集聚区的市政管网排入桥北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满足GB21907-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经过二次处理后排入天然渠,最终进入黄河,不会直接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3)固废治理措施:
生产车间和实验室产生的固废属于危险固废,必须在车间内高温灭火后暂存在有盖的塑料桶内,并放置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厂区内生活垃圾,制水系统产生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站磷渣和污泥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能够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柔性联接、室内安装等措施,使设备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总图布置符合环保及消防要求,合理可行,项目在运行中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评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①新乡市平原新区环保局环评科;②新乡市桥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②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查阅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新乡市及新乡市平原新区环保管理部门、桥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周围主要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及专家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针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同时,召开有关职能部门和周围居民参与的项目环评公众座谈会,希望周围群众积极参与。欲征求以下意见和建议:
①您对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生物制品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否同意,不同意请给出合理理由;
②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③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问题该做何处理?
④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⑤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电话:0373-3559946
通讯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 邮政编码:453003
(2)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67957658
传真:0371-67712661
电子信箱:zcling1967@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邮政编码:450052
华兰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