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市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4-11-12 00:00 浏览量:

 

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市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2014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市道路(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14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市道路(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建设道路共19条,分别为:嘉陵江路(昆仑山路~平原大道)、恒山路(淮河路~白河路)、华山北路(黄河大道~永定河路)、丹江路(大别山路~郑新大道)、汉江路(天山路~太行山路)、经七路(平原大道西段~万泉河路)、大别山路(长江大道~赣江路)、创业一路、创业二路、创业三路、创业四路、创业五路、创业六路、文岩一路、文岩二路、文岩三路、文岩四路、文岩五路、原获路。新建道路长度为21517.75m,路面结构采取沥青混凝土,路面轴载标准:BZZ-100,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支路、次干路10年,主干路15年。

项目建设期为20154月至20163月,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整体还未开始动工。

二、环境影响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扬尘,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车辆行驶二次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包括道路和管线施工扬尘,施工材料和废弃渣土堆放、装卸扬尘。施工车辆行驶导致的二次扬尘:主要来自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此外,还包括沥青摊铺产生的沥青烟和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少量废气。

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中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排放量最大,而二氧化氮环境容量相对较小,是汽车尾气影响道路沿线空气质量的主要因子;道路营运后路面扬尘比较严重。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水污染源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厕所;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废弃渣土堆放时受雨水冲刷产生的施工废水,路基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管道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井点降水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管槽开挖回填临时堆放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此外施工机械在运行和维护时将产生少量含油废水。

城市道路运营期对附近水域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径流,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雨水经雨水下水管道流入附近的水域,造成石油类和COD的污染影响。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城市道路施工时采用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混凝土振捣器、压路机、起重机等;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废弃渣土的运输车辆;这些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道路投入营运后,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发动机、冷却系统以及传动系统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轮胎与地面摩擦也会产生噪音;道路路面不平整也会产生噪声。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征地多为农田、宅基地。因工程施工开挖、路基填筑、土石方倾倒等过程改变了原有地形、地貌,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本项目的临时便道、施工营地及弃土场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的生态造成一定的影响。

城市道路在运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是占用耕地、宅基地。其影响方式主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影响植物生境和动物生境,改变原有的景观状态等。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各施工环节产生的废气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泥浆、渣土等。

城市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上的尘土,产生量很少。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对易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

运营期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林带,以期达到吸附净化汽车尾气、扬尘的作用。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由于生活区污水排放量很小,沉淀后用于降尘,对地表水不会构成明显影响;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对工人加强教育,科学施工;在有雨水及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施工完成后推平沉淀池。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本工程雨水管道拟分为两个系统,道路雨水经工程边沟、急流槽和引水沟共同组成的排水系统收集后就近排入道路附近天然沟渠内。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和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在运输路线穿镇过村时,做到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在施工机械上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尽可能选在白天施工,在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运营期受噪声影响的主要是道路沿线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营建绿化防声林带,以及调整临路一侧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等。

4、生态保护建设方案

对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地表层耕作的熟土推至一旁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至恢复原有表层,以利以后耕作。运营期加强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5、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存放的专用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回收站集中处理,对工程弃渣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运营期加强路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新乡平原新区城区总体规划、符合城市发展建设的要求,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影响,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项目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经理

徐经理

联系电话

0373-7535159

0373-3085079

通讯地址

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3号楼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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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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