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新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2-11-23 00:00 浏览量:

一、项目简介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新乡市人民政府拟在新乡市的最南端,原阳县西南部建设新乡平原新区。

新区规划范围:平原新区辖区188平方公里范围,建设用地面积53.84平方公里。

新区规划协调范围:由平原新区辖区188平方公里和祝楼、桥北和韩董庄乡三乡镇辖区(188平方公里未覆盖区域)组成的用地区,总面积为391平方公里。

新区总体发展定位:是新乡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郑州新乡两个中心城市的新型卫星城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和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具体描述为:平原新区是以科技研发、孵化为引领,以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等产业为主导,以沿黄文华为特色的中原经济区示范新区。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房辉

电子邮箱:pyxqfzggj@163.com          联系电话:0373-737350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郑州大学                  联系人:张志华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7号               联系电话:0371-63887133-8606

协作单位: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张 慧 

地  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2)  联系电话:18638318737

邮  箱:zh2005i@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1、总论;2、规划概述与协调性分析;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环境问题识别;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5、规划资源利用及环境容量分析;6、环境影响预测分析;7、规划方案综合论证;8、环境影响减缓措施;9、环境管理机构构建与跟踪评价;10、公众参与;11、执行总结

五、公示说明

环评单位正在进行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如对此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及时与我们沟通,以便我们把您的意见反映到报告书中。

本公示10日内,如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以信函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回复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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