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7月16日上午,平原示范区举行《行政处罚法》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会,管委会副主任赵延海出席并主持会议,示范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及各乡(镇)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学习。
本次培训由新乡市司法局法制协调监督科科长常波进行授课,常科长从行政处罚法“三大亮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内涵、以及“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法》的主要体现等方面对《行政处罚法》具体条文进行了解读,内容深入浅出,生动具体。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执法人员对新《行政处罚法》及河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对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现在行政执法的整个流程,各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及“三项制度”落实所带来的变化,化被动为主动,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培训,抓好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实施“三项制度”人员,通过岗前、岗位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为示范区打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