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电费水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新市民明电[2012]13号)要求,平原新区民政部门将全力配合我市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电费水费减免工作。
在工作中,新区民政部门一是及时与发改委、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核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信息,确保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杜绝错报、漏报现象;三是对新纳入的保障对象及时发放低保证,对原保障对象进行排查,对遗失证件的对象进行补发,确保一户一证。
平原新区民政部门扎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电费水费减免工作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2-07-27 0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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