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审核力度 确保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到位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2-06-17 00:00 浏览量:

    从2012年起,《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新)第五章第三十一条指出: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随着新条例,利益导向新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体现公平、公证的原则,真正为计生家庭做好事、做实事。平原新区计生办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象的审核力度,对独生子女已过十四岁但未满十八岁的父母继续发放奖励费。

    新区工作人员分别从身份证,户口本,光荣证,康检手册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证件,详细讯问奖励对象的应检信息,落实正常享受人员存折是否发放到户等细节问题。并充分利用下乡入村进户的有利时机,宣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相关政策,耐心回答参检人员的疑问,从而使计划生育的各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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