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原新区财政局于5月25日下午,组织社会事务局和三乡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平原新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会。
会上传达了市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原新区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平新财【2012】14号),确定了检查工作目标,检查内容。制定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检查,务实求效,严守纪律,廉洁自律”的检查要求,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