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纠风办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牛建宇、正科级监察员金立胜等一行到新区调研。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王长会,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贾庆岭等同志陪同调研。
王长会书记首先介绍了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然后,汇报了新区纪检监察工作。
2011年,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在人员少、办案条件差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以自主办案、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办案形式,查办案件19起,责任追究11人,诫勉谈话3人。案件查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别受到了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表彰。
牛建宇对新区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平原新区作为新乡市的“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对于促进黄河两岸呼应发展、加快中原城市群核心层与紧密层实现城际空间和功能对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区发展的关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环境的好坏。为此,新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纠风职能,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和有损新区发展的不正之风。
牛建宇就新区纠风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监督检查新区部门和行业执行政策、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政建设等情况,规范其执法、服务行为,监督其兑现承诺;二是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新区经济发展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行业作风整顿或专项治理;三是治理农民(企业)负担、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及其他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乱评比乱收费行为;四是纠正征地拆迁、招投标、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医药购销、人员招录、职称评定等领域的不正之风;五是纠正公职人员(含垂直部门)的乱作为、慢作为、服务态度差等不正之风;六是控制性审批部门和行业的庆典、研讨会等活动。
新区纠风工作的正常化开展,在维护新区群众利益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根据纠风工作重点,下步将着力构建新区、乡(镇)、村三级纠风网络,并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基干队伍,命名一批政风行风监督员。此外,在社会各界中选聘若干名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