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新区发展改革环保局和新区公安分局的共同努力,新区公安分局业务用房项目下达投资计划237万元。2011年8月1日,省发改委转发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地方公检法司等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341号)。新乡市公安局平原新区分局业务用房项目,总投资31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8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79万元,平原新区投资79万元。
根据文件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新区公安分局沟通,做好以下工作:1、切实做好设施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2.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项目实施;3.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时监督资金运行情况;4.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法律、法规,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5、配合省发改委做好项目建设进度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开工建设,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新乡市公安局平原新区分局业务用房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 pysfq.xinxiang.gov.cn 时间:2011-08-22 00:00 浏览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