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改〔2011〕2号)精神,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省级财政预拨奖补资金123万元,该项资金将用于17个先建后补项目和17个先补后建项目,项目涉及村内道路、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文化大院等多个方面,共惠及34个行政村约4.7万人口。新区财政局将及时足额落实该项奖补资金,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平原新区财政局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