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下达201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11〕1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我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4万元,加上原阳县划转农业生产救灾资金66万元,2011年新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共计90万元。根据调查结果及农业办公室的意见,平原新区财政局对补贴资金进行了合理分配,并由农村信用社通过粮食直补“一本通”发放到农户手中。此次下达的抗旱资金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对受旱小麦给予补助,补助面积9万亩。截止2011年4月1日,该项资金已发放完毕,各村及农场均对补助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
平原新区财政局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