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是殡葬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全国殡葬改革推进会精神,努力建设现代殡葬的重要实践。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8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各地,特别是清明节被列为法定假日以来的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以求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根据市民政局统一部署,结合新区实际,我局正科级领导干部孟刘生一行分别于3月30日、31日对新区范围内的公墓、较大的家族墓地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并重点对位于桥北乡的中原文化艺术陵园进行考察。
鉴于我区范围内的乡风民俗及各乡公墓的祭扫情况,在对中原文化艺术陵园进行现场考察后,孟刘生指出,各陵园公墓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将保障节日期间群众祭扫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公墓、骨灰堂等人流密集场所要采取提前开放、缩短停留、错峰祭扫等人员分流措施,着力加强对祭扫人员及交通工具的管理,杜绝人员踩踏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在对陵园的周边交通状况考察之后,孟刘生会同中原文化艺术陵园负责人就清明节期间陵园周边的人流、车辆管理方案进行了沟通,届时将协调新区公安分局交警部门进行现场指挥,以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
针对春季干燥、多风的气候环境,孟刘生强调,要提前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群众祭扫用火的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保障节日期间祭扫秩序良好,应急反应迅速,处置措施得当。